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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姐姐,希望你比我更幸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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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姐,希望你比我更幸福  发帖心情 Post By:2006-1-24 13:58:13 [只看该作者]

苜蓿有一米七,骨骼纤细,头发和眼睛都很黑。脱下风衣后的她,米色毛衣,牛仔长裤,黑色跑鞋,不是漂亮的女孩子,但是看起来很舒服。

  ⒈夜深时她给我发邮件:“苜蓿,世间的悲欢离合,究竟有何意义。我向往的,不过是与相爱的人平淡相守。那是我的终极梦想。”

  ⒉有一天我无意中打开了那个空置的blog。12月12日,我生日的那天有一行字,是她写的:我要你得到生活的馈赠。我要你很幸福很幸福!

  我属猪。在雨岚送给我一堆大大小小的扁脸小猪、圣诞小猪、长毛小猪、米色和白色小猪之前,我所有的玩具只有一个破旧的布娃娃。那是妈妈生前送我的惟一的生日礼物,我带着“她”睡觉,对着“她”哭过,把“她”塞进箱子里到上海读大学,“她”实在很旧很旧了。雨岚的毛绒小猪们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很富有的人。

  现在我和雨岚在不同的城市工作、生活。我和她的故事已经永远在记忆里定格。我不是同性恋,雨岚也不是,我们只是很怕冷。雨岚给我的温暖,是我刻骨铭心的。我们后来分开了,这份姐妹情谊我却永远记得。


  他的声音如梦如幻

  妈妈说过,属猪的女孩子憨憨傻傻,有福气。但我7岁那年,她就因为肾病而丢下我这个“有福气”的女儿,丢下酗酒的丈夫,永远地离开了。没了妈妈,我的童年比别的孩子寒冷很多。我睡觉的姿势从此固定成猫那样,自己抱住自己,蜷成一团。

  整个大学阶段的课余时间,我都在做家教、做推销、做侍应生,做一切可以在课余做的临时工作。我在校园逗留的时间很少,常常一下课就匆匆走了。几乎不上自习,只有在别人睡觉的时候,我才开始翻看英语或文学评论。

  我试着去恋爱,可是与阿志在一起,我感觉更加寂寞。《红与黑》里于连把爱情分成“心灵的”和“头脑的”,我想我等待的爱情,应该是“心灵的”。校园里流行着关于恋爱的歌谣:大一离离原上草,大二青青河边草,大三疾风摧劲草,大四天涯何处无芳草。意思就是说,过了大三,女生中就没有处女了。可是我是。骨子里我并非是太传统的人,我只是没有遇见可以把自己交出去的人。

  阿志是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,因为家教的学生家里出了点事,课程临时取消,我答应了他的约会。他带我去锦江乐园,我第一次坐了过山车,在疾速冲出去时卷起的风里,我尖声大叫。这一关过去,我就不怕了。在鬼屋里,我哈哈大笑。最后坐了旋转木马,一群孩子中,只有我们两个大人,温暖的灯光让我心暖暖的,这是我童年千百次梦想过的场景啊。阿志在耳边轻轻说:“苜蓿,我爱你。”旋转木马的灯光如梦如幻,他的声音也如梦如幻。

  我们正式开始交往了。

  
  我是不是有病啊

  阿志是上海本地人,但他没住家里,也不肯住宿舍,而是在校外租了个一室户。熟悉之后,我们经常在他住处约会,我渐渐习惯了他拉我的手、拥抱我,但他进一步提出要求时就会被我拒绝。这样次数多了,阿志很不高兴。有一次他嘟哝:“你是不是有什么病啊你?”。校园里半公开同居的人很多,我也弄不清自己怎么了,每次他想对我干什么时,我心里会忽然涌出很强烈的排斥感。心理上的排斥带来生理上的厌恶,克服不了。

  和阿志分手的直接原因是那次酒吧派对。看着舞来舞去的男男女女,他们表情冷漠,迷离灯光遮不住脸色的苍白。阿志拉我跳舞,我不想跳,他就很耐心地陪我坐在吧台边。也许是空腹喝酒的原因,走出去的时候,我步子已经不稳了。阿志打车直接把我带到了他的租住屋。那一晚过得惊心动魄,阿志借着酒意来撕扯我的衣衫,我虽然头脑昏沉,却拼命抗拒。拉扯了大半个小时,他火了:“老子真看走眼了,中看不中吃!”我胡乱理了衣服,跑出去拦出租车,阿志在身后骂我:“你走吧,你这个怪胎,谁敢爱你!”

  
  颇有戏剧性的相识

  阿志骂我“怪胎”,我的害怕多于愤怒。已经面临毕业了,别的人都在忙找工作,我却开始去图书馆翻书,看医学和心理学书籍。我一直疑心自己身体有异,比如几个月才来一次例假,比如例假前会腹痛,痛得死去活来。翻书翻多了,疑心自己染色体有问题,但明明胸部什么的发育得都很好。

  毕业了,和阿志理所当然地分手。这个城市布满离散匆匆的感情,我的防御能力很好,我知道自己容易伤心,所以不给机会让自己伤心。

  我遇到了雨岚,我们的相识颇有戏剧性。那天等地铁时,我身边有个30岁左右的女子,戴着帽子和一副茶色眼镜,很瘦。我暗暗看了看她。我们进了同一节车厢,邻座。她打瞌睡,细白的脖子向我的肩膀歪过来歪过来。我索性把肩膀借给她,她的头颅一沾到我肩,人反而醒了。

  她在人民广场站下。出去时,她忽然向我微笑一下,眼角有细细的皱纹,牙齿小颗小颗的。她不年轻了,但我很喜欢她。

  傍晚做完工作,登陆常去的BBS。看见一个新帖子,读完了,我简直目瞪口呆:怎么会有这么凑巧的事呢。写帖的人就是雨岚,帖子的内容就是我们早上的相遇。她对我印象很深。这是个文学性BBS,我们彼此关注这个文学性BBS也很久了。我查到她的个人资料,给她写了个邮件。

  雨岚显然比我更加惊喜。她在回我的邮件里写:我是你窗外等你偶尔抬眼的藤蔓,只为在你疲倦时,给你一点点欢喜。

  
  两颗需要温暖的心

  我渐渐知道,她在外企工作,有过不幸的童年,有过骨碎神伤的恋爱。我们遇见的时候,她和一个有妇之夫分分合合已经好几年。无望的爱情和骨子里对温暖的极度渴求,令她每晚只能靠安眠药和酒精入眠。夜深时她给我发邮件:“苜蓿,世间的悲欢离合,究竟有何意义?我向往的,不过是与相爱相合的人平淡相守。那是我的终极梦想。”平淡相守。平淡相守。多么温暖、安定的字眼,清晨里读邮件的我,忽然泪如雨下。我心里最软最暗的角落,被启开了一条缝。

  第二次见面,是因为她打电话给我,说她怀孕了,要做人流。刮宫时,她在里面大声喊叫;出来时,她脸色苍白如死。我把她半扶半抱弄上出租车,在她的房间里守到暮色四合,给她喝糖水,为她换睡衣,她可真瘦啊。

  两个月后是“五一长假”。我们约好一起去杭州游西湖。她穿着牛仔裙,头发散下来,发质又柔又软。铁道两边开满了胭脂色和白色的夹竹桃,雨岚靠着我睡着了,她的表情像个天真无辜的小孩子。

  住在西湖边的酒店里,雨岚请我吃东坡肉。那几天杭州一直下大雨。我们就在酒店里呆了两天两夜,唱唱歌,用她的手提电脑上网,裹着被子坐在窗台上喝啤酒。偶尔在雨小的时候跑出去买食物,手挽着手,非常开心。睡觉时,我仍然蜷成一团。雨岚伸手一点一点掰直我的膝盖。前半夜我睡不着,后半夜睡得很安稳。

  我在清晨醒来,看见雨岚低头看着我,她的眼神清澈温和。我也看着她。她微笑起来,亲了我的额头。

  
  我就像她的过去

  回上海后,我们开始经常性地见面。她带我去“真锅”喝咖啡,我拖她去街头小店吃麻辣烫。雨岚比我大7岁,但比我矮半个头,我们去逛街,店里的促销小姐老说我们是姐妹。

  她教我怎样品红酒,怎样拿吃西餐的刀*;我则教她做菜,教她骑自行车。我们共同申请了一个blog,用同一个名字写网上日记。我们渐渐每个晚上都要通电话。她说我薪水没她高,送我一个小灵通,由她打给我。夜深时躺在被窝里听她的电话真是种享受。

  我还记得有次我们去逛恒隆广场。我无意中对她说:“我喜欢那个牌子的衣服。”这是很贵的一个品牌,一件裙子要几千块。雨岚说:“你喜欢哪一件,我买给你。”我拖她走开了,但那句话让我心里很感动。雨岚其实并没有什么钱,她薪水的一半要寄回老家给父母。

  雨岚说,我就像从前的她。她对我好,就是对自己好。她从前没有的,她要都给我。

  
  有了自己的爱情

  雨岚叫我房租到期后搬到她那里住,我们一起去“宜家”看了新床单的颜色。但不久发生了两件事,一是她们公司要派遣她到南京分公司,异地升迁。一个是陈辉开始频繁约会我。

  本来她已经决定放弃去南京的机会了。我说到陈辉,她问我:“你喜欢他吗。”我不知怎么有点犹豫,然后说:“我喜欢你。”

  我喜欢陈辉吗?陈辉老实,敦厚,做事很踏实,白手起家开了个小公司,听起来很像过日子的好人选。我们认识了快一年,很平和地在交往。但是有一天,雨岚的情人再一次在她那里留宿的晚上,我打电话对陈辉说:“我约你吃饭吧。”

  我们两个人去“小肥羊”吃鸳鸯火锅。我吃了很多的辣,喝很多的啤酒,嘀嘀咕咕地跟陈辉扯着不相干的事。后来他不让我喝酒了,要送我回去。合租的女孩子回老家去了,他去摸墙上灯的开关,我听见自己清晰地说:“你留下来吧。”

  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。也许喝得实在太多,也许是我自暴自弃,也许是他实在太耐心太温柔,虽然他贴近我的时候我心里仍然涌起厌恶,却没有把他推开。睡过去之前,我感觉到陈辉用手一点一点掰直了我的膝盖。我哭了。

  
  想念叫雨岚的人

  雨岚去了南京,离开了我,也离开了她的情人。她很忙,工作有声有色。她迷上摄影,有时从网上传照片给我看。她的神色渐渐舒缓,脸上甚至有了点肉。她说南京的街道很宽,路边有成行的法国梧桐,是温暖大气的城市,适合停留。

  而陈辉呢,订了钻戒,每天晚上必发一个短信:“苜蓿,我们结婚吧。”看了“红羽毛”活动的新闻,他带我去定点医院的妇科看病,医生说我子宫有点小,需要药物调理。在调理过程中,我发现自己也微微地胖了点。陈辉很开心。

  我和雨岚的联系渐渐少了。坐在一堆大大小小的扁脸小猪、圣诞小猪、长毛小猪、米色和白色小猪中间看碟的时候,我会突然按了“暂停”键来想念一个叫雨岚的人。

  有一天我无意中打开了那个空置很久的blog。在12月12日,我生日的那天有一行字,是她写的:我要你得到生活的馈赠。我要你很幸福很幸福。

  我屏息着,泪如雨下。姐姐,我也要你很幸福很幸福,比我幸福。



在地狱里建造天堂 在天堂里吸食灵魂

无视于一身鲜血 荒废了一世情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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